針對上述問題,濰坊電視臺融媒體記者注意到,濰坊昌樂縣政府已責成昌樂縣教育和體育局進行了調查核實,官方回復如下:
昌樂縣學生意外傷害保險按照濰坊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市學生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的通知》(濰教函〔〕93號)要求,由濰坊市教育局通過公開招標確定的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濰坊分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濰坊分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濰坊中心支公司承保。業務辦理過程中,堅持學生及家長自愿投保原則,同時,昌樂縣教育和體育局積極協調中標公司做到了出保及時、賠付快捷。
下一步,我們將根據上級精神,嚴格要求參保公司搞好服務,切實保護好學生及家長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