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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報道:山東省泰安市寧陽縣召開的額“改革創新攻堅克難”先進典型表揚年重點工作動員大會上,山東魯珠控股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趙建國,泰安凌云商社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趙襲修被授予“改革創新攻堅克難優秀企業家”稱號,并且由寧陽縣委各自獎勵了一臺奔馳汽車。
獲獎的原因是在過去一年里,兩位企業家勇于承擔社會責任等等,并取得兩個月內復工復產,千名員工權益得到保障的好成績。
所以才對其進行了獎勵,只是這份獎勵不輕啊,兩臺奔馳汽車每臺都要大幾十萬;這兩臺車對于一個縣政府而言,似乎用于基層工作人員或者基礎設施建設會更有意義吧。如果真的是如描述般的是有擔當的優秀企業家,這份大禮該不該收都得兩說,不過這并不是重點。
政府獎勵企業是很正常的操作,各地方幾乎每年都會有。
但是政府應不宜以財務作為企業的獎勵,因為政府每支出這樣一筆費用都可能影響到財政資金的使用規劃,甚至于可能涉嫌財政資金的濫用;對于民營企業而言,最重要的是地方市場的資源和市場,相關機構的辦事效率和法治的水平。之前被起底的雷丁汽車和昌樂縣委的事件就反應了地方企業真實的需求,而給雷丁汽車處處涉阻、時時掣肘,甚至要求財報數據造假的是昌樂縣,昌樂屬于山東濰坊市。
在這個檔口上寧陽縣搞這樣的操作倒是也能理解,這也說明了寧陽縣和昌樂縣不同,和地方企業是真的魚水關系。
可是,政府用財物作為對企業的獎勵也應當考慮到影響。
尤其是汽車。
用德國品牌的豪華轎車作為對中國企業家的獎勵,這樣的操作毫無疑問是對戴姆勒奔馳汽車的活廣告,是給中國汽車企業們拖后腿!作為公務汽車而言,自年下半年開始就不再允許采購任何外國汽車品牌的車輛,可以選擇的車輛一定得是自主品牌,而且其中要以新能源汽車為主。公務汽車使用的品牌是個人用戶市場里的流行風向標,在中國汽車工業尚不夠強大的階段里選擇合資或進口汽車實屬無奈,這是一種換技術和產業鏈建設經驗的方式;但是現今的中國制造已經足夠強大,所以從公務汽車開始就得對自主品牌進行支持。
作為地方政府不應該沒有這樣的認識,雖然獎勵給企業的汽車不屬于公務汽車了,但是這種選擇是否妥當似乎是有爭議的。
國營企業現在已經以自主品牌的國產汽車為主,老舊合資汽車在逐步淘汰中;其他有擔當的企業也在效仿,比如萬達集團,從王健林開始到企業副總裁以上的高管全部換用紅旗車。萬達是不造車的,但卻也有這樣的認識和擔當。
所以網友對于寧陽縣獎勵給企業的奔馳汽車存在質疑也是理所當然的結果,這樣的操作以后還是別再出現的好,最起碼在中國汽車廠商們砥礪前行的時候不要以官方的人設給對手做廣告。
編輯:天和Auto-汽車科學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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