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秋收季節,田地里都是農民忙碌的身影。一望無際的田野上,處處洋溢著豐收的喜悅。但是這幸福生活的背后,卻有不和諧的一幕發生——少數人為了省事,把收割完的秸稈,直!接!焚!燒!
對焚燒秸稈行為,喬官鎮嚴懲不貸,發現一起,處罰一起,絕不姑息,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案例通報
年10月2日下午,執法中隊工作人員在例行巡邏過程中,發現喬官鎮花園村西側農田內有露天焚燒雜草、秸稈行為,執法人員迅速趕往現并及時確定了違法人員。據了解,董某某在收完玉米后,為了省事,將玉米秸稈堆積后點燃。董某某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條之規定,昌樂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其違法行為進行了查處,對董某某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并處罰款元。焚燒秸稈不僅有極大的危害,而且是嚴重的違法行為。《大氣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禁止焚燒秸稈,違者要依法進行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露天焚燒秸稈產生煙塵污染物質的,由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五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不聽勸阻,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處警告或者兩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目前,喬官鎮已組織巡邏隊伍對焚燒秸稈行為進行專項督查,做到有火必查、有煙必禁。對焚燒雜草和秸稈的行為發現一起、撲滅一起、教育一起,在全鎮上下形成禁燒秸稈的高壓態勢。同時通過積極進村入戶宣傳,引導村民樹立“不敢燒、不愿燒、不想燒”的理念,消除僥幸心理,主動禁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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