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調解員,要以理服人、以情動人、以德化人,調解工作要想干,更要會干,要運用好背對背調解、換位思考、褒揚激勵等多種調解方式,不怕啃硬骨頭,不怕吃苦受委屈,真誠調解。”說這句話的人是昌樂縣寶城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副主任林桂霞。42歲的林桂霞一直扎根基層,她先后義務解答法律咨詢多人次,調處各類民間糾紛余起,防止群體性事件10多起。
為群眾利益,不辭勞苦
有人戲說調解員應該有“鷹的眼睛兔子腿,母豬肚子蛤蟆嘴”。雖說是一句戲言,卻道出了調解工作的艱辛和不容易。無數個風雨無阻的日子林桂霞奔波在糾紛化解的路上,奮斗在糾紛化解的前沿陣地。年盛夏的一天下午,因轄區內一起房屋租賃糾紛,雙方當事人矛盾激化,糾集了好幾個人謾罵,若不及時處置,事態升級隨時可能發生,得到消息的林桂霞和同事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她和同事顧不得下班,更來不及吃晚飯,著手開始調解,毫不懼怕。經過觀察了解,迅速找到此次糾紛的關鍵人員,進行單獨詢問和調解,逐一突破,與雙方當事人幾個小時苦口婆心的法與理的說教后,最終,在晚上9:00,雙方握手言和,達成調解協議。
敢于擔當作為,履職盡責為民
做好人民調解工作就要有愛、有責任、有擔當。年5月,在處理北三里村一處房產糾紛時,姐姐與弟媳之間早有矛盾,且雙方的個性都很強。林桂霞第一次上門調查了解情況時就吃了閉門羹,第二次上門時好不容易開門了又遭遇誤解,兩人都認為她替對方說話,偏袒對方,硬生生被當事人趕走,林桂霞只是無奈的苦笑。第三次好不容易做通弟媳工作了,同意調解方案了,又因為姐姐女兒的一番氣話當場反悔了。之后又經過她與同事們一次次的上門拜訪、談心,從法律、道德、親情等方面苦口婆心的做工作,終于使雙方打開心結,簽訂了調解協議。
堅持調普結合,力促標本兼治
林桂霞能根據街道實際工作需求,提出相關建議、當好法律參謀。在街道拆違治違、棚戶區改造、項目拆遷、安全生產等各項工作中,及時掌握矛盾糾紛線索,加強對各類矛盾糾紛的排查,注重源頭治理,抓早,抓小,力爭把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
同時,她還不忘堅持矛盾糾紛調處與普法工作相結合。在調處矛盾糾紛的同時,注重法治教育,以實際發生的矛盾糾紛教育當事人及周圍群眾認真學法、守法,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面對上訪群眾時,與信訪部門一起對群眾進行法律宣傳、思想教育。
年春天,開發區小學兩名小學生因為在校打鬧導致其中一名學生受傷,雙方的家長劍拔弩張,也因此糾纏學校領導及老師。學校立即聯系了開發區小學法治校長林桂霞幫忙調解。林桂霞作為兩個孩子的媽媽,很是了解家長心中的著急。工作中的林桂霞雖是雷厲風行,但在面對這種矛盾糾紛時,她掏出真心,用感情拉近雙方當事人之間的距離,利用女性調解員特有的柔和,使矛盾得到有效化解,最終雙方家長在賠償金額及賠償方式上達成一致。矛盾得到有效調解并不是最終目標,林桂霞意識到,孩子們正是好動的年紀,在學校經常會發生打鬧受傷的現象,因此她積極與學校及家委會聯系,組織了一次全校的普法講座,將與中小學生相關的法律法規講給大家聽,講座內容生動活潑,將生硬的法條講成一個個學生們愛聽的故事,學生們聽的津津有味,老師們也表示受益匪淺。
加強業務學習,夯實工作基礎
常言道:打鐵還得自身硬。林桂霞堅持利用空閑時間學習《民法典》、《刑法》、《土地管理法》、《人民調解法》等常用法律法規,不僅豐富了自身的法律知識,也掌握了糾紛的調解方法與技巧。年,在處理一起工傷傷亡事故時,死者家屬情緒失控,欲采取一些極端措施。經過林桂霞的幾番安撫及析理講法,最終情緒平穩放棄了采取極端手法追償,她幫助死者家屬詳細計算出確切的賠償標準,主動擔過調解重擔,經過幾遍耐心細致的溝通,企業和受害者家屬都同意了最終確定的賠償標準。
由于工作突出,林桂霞先后多次獲得濰坊市“模范人民調解員”、濰坊市“七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先進個人”、濰坊市“最美司法行政干警”“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等20多項榮譽稱號。面對成績,她不驕不躁,依舊保持著以往謙虛樸實的作風,扎根基層揮灑著自己辛勤的汗水,用實際行動書寫屬于自己的調解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