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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信件內容:
網友:購買了銀龍花苑的住房,至今未辦理房產證,想問問是什么原因不能辦理?責任在誰?我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答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回復:您好,經查銀龍花苑小區樓房未辦理不動產權大證,業主房屋不動產權手續暫無法辦理。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14條、《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24條、35條、38條之規定,小區業主房屋不動產權手續辦理,分為2步程序:第一步,開發商在住建部門完成樓房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后,到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樓房不動產權首次登記,發放樓房大證。第二步,開發商和業主準備齊全購房合同等資料,共同到稅務及不動產登記窗口申請稅費繳納及不動產權登記,給業主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經調查銀龍花苑開發企業隆鑫置業有限公司因經濟糾紛小區土地被法院查封,不動產手續現無法辦理,需解除查封后由權利人申請或按照法院司法文書內容要求辦理相關不動產權手續。為維護合法權益,建議業主按相關法律法規走司法程序解決。END
來源:昌樂在線綜合整理、昌樂民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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