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
臨沭縣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趙應柱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
年至年,趙應柱在任臨沭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和職務影響,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涉惡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案件辦理、審查逮捕、強制措施變更等方面提供幫助,故意使涉惡犯罪嫌疑人受到較輕的追訴或不受追訴。另外,趙應柱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年8月,趙應柱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市公安局羅莊分局美澳派出所原所長魏崗充當涉惡團伙“保護傘”問題
年11月,在美澳派出所處理顏某“黑物業”惡勢力犯罪集團聚眾斗毆惡性刑事案件過程中,魏崗以當事人雙方達成和解為由,安排辦案人員予以調解結案,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包庇縱容該惡勢力集團的犯罪行為。年9月,在美澳派出所接到該所輔警孔某某涉嫌組織賣淫的報案后,魏崗明知孔某某等惡勢力團伙涉嫌組織、強迫賣淫活動,僅讓其暫離工作單位,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導致該團伙繼續從事犯罪活動。另外,魏崗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年9月,魏崗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平邑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盧傳濤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問題
年7月至年12月,盧傳濤在任平邑縣原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王某某黑社會性質組織有關成員財物共計40余萬元,為其非法采礦、違法建設、違規招投標等違法犯罪活動提供幫助,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另外,盧傳濤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年9月,盧傳濤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蘭山區人民法院蘭山法庭原副庭長張曉寧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
年至年,張曉寧在任蘭山區人民法院蘭山法庭副庭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王某“套路貸”惡勢力犯罪團伙、張某亮“套路貸”惡勢力犯罪團伙、趙某“套路貸”惡勢力犯罪團伙等有關成員所送現金、購物卡、電子紅包、高檔酒水、手機等財物,數額巨大,并在審理以上團伙涉及的有關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過程中徇私舞弊,違反法定程序枉法裁判,為非法放貸行為提供司法保護,給被害人造成巨額財產損失。另外,張曉寧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年11月,張曉寧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濰坊
安丘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牛茂榮違規收受禮金、購物卡問題。
年春節前至年5月,牛茂榮擔任安丘市凌河鎮黨委書記,安丘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安丘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期間,先后多次在春節等時間節點,違規收受多名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禮金、購物卡,共計價值元。此外,牛茂榮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年2月,牛茂榮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市科技館聘用人員于吉杰私車公養問題。
年1月至年6月,于吉杰擔任市科協駕駛員期間,先后75次私自使用市科協公車加油卡為其私家車加油,費用共計元;利用負責維修保養公車的便利,先后15次在指定維修廠為自己及他人維修保養私家車,費用共計元,以維修保養公車名義在市科協入賬報銷。年5月,于吉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高密市密水街道清華社區黨委書記招子書違規組織公款旅游、違規發放補貼和禮品問題。
年8月,招子書擔任密水街道大胡蘭前居委會黨總支書記期間,組織居委會5名干部外出旅游,給未參加旅游的3名干部每人發放元補貼,并購買禮品發給居委會干部,費用共計0元,以工程款名義在村集體入賬報銷。年4月,招子書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支出費用予以退還。
昌樂縣公證處亂收費問題。
年10月至年3月,昌樂縣公證處在辦理元以下小額繼承類公證事項中,違規收取群眾公證費共計元。陳慶華作為時任公證處主任,對該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年5月,陳慶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收取費用退還當事人。
昌邑市婦幼保健院不認真進行巡察整改問題。
年9月,昌邑市婦幼保健院收到巡察反饋意見后,僅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未采取有力措施進行整改,致使未按時限完成整改目標和整改任務。匙明建作為該院黨委書記,對該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此外,匙明建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年5月,匙明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寒亭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二中隊制止違章建設不力問題。
年4月至年9月,寒亭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二中隊在執法過程中,未及時采取有效制止措施,致使多處違章建筑基本建成或建成后才予以強制拆除。刁全忠作為時任二中隊中隊長,對該問題負有直接責任。年5月,刁全忠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來源大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