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號)、《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4號)及省市招聘有關規定,山東省昌樂縣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事業編制教師80名,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幼兒教師75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1、附件2。
附件1附件2二、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教育事業,無違法犯罪等行為記錄。
3.具有良好的協作精神和較強的組織、實踐能力;能夠適應崗位需要,具備履職所需要的綜合素質、專業水平,服從組織安排。
4.戶籍不限,年齡在40周歲以下(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具有從事教師職業的身體條件。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6.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應聘須具有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定的同等學歷、學位證明。
7.須持有教師資格證書。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教師資格證等同于高級中學文化課教師資格證使用,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不能報考。應屆高校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供教師資格證承諾書,先報名參加考試,聘用后須在一年內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按人社部發〔〕24號文件規定執行。
8.符合應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和建設學科高校畢業生不受專業限制。
9.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或已就業人員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或就業單位同意。在讀普通高校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已在昌樂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編工作人員不能應聘;現役軍人不能應聘;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能應聘;涉嫌違紀違法正在在接受有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曾受過刑事處罰或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
1.個人報名
采取個人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系統于年7月30日上午9:00開放。
報名時間:年7月30日9:00—7月31日16:00
查詢時間:年7月30日11:00—8月1日11:00
應聘人員登錄“山東昌樂政務網”-“部門之窗”-“教育和體育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