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復雜,為了確保您和親友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昌樂縣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建議您非必要不出行,非必要不返鄉,確需出行和返鄉的,請做好個人防護。根據省委、市委領導小組(指揮部)最新要求,年1月28日至3月15日期間,嚴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境外返昌人員
(一)行前報備
在入境前3天和14天集中隔離期滿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村居、社區或鎮(街、區)報備有關信息。
(二)返昌后健康服務
嚴格落實“14+7+7”措施(省外口岸入境人員在第一入境點集中隔離14天后,乘坐飛機、動車等規定交通方式到達濟南、青島、濰坊等地后,由縣聯防聯控與交通保障組“點對點”閉環運返;省內口岸入境人員在第一入境點集中隔離14天后,由縣聯防聯控與交通保障組“點對點”閉環運返),返昌后在縣集中隔離點繼續實施7天集中隔離觀察措施,隨后進行7天居家健康監測。7天集中隔離期間,實行“2+1+1”措施,即間隔24小時的2次核酸檢測,第2次核酸檢測同時進行1次血清抗體檢測,滿7天后再做1次核酸檢測。居家健康監測7天期間不聚集、不流動,結束后再進行1次核酸檢測。
二、境內市外返昌人員
(一)行前報備
返昌人員要將個人信息、返鄉時間、交通工具、14日內旅居史、是否從事進口冷鏈食品、口岸直接接觸進口貨物、隔離場所、交通運輸工具、醫療器械等相關行業等信息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區、村居或鎮(街、區)報備。返昌時應“點對點”返回,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中途不在其他地區停留。
(二)返昌后健康服務
1.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來昌返昌人員須持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批準證明和72小時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人員(包括14天內到過或途經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人員)來昌返昌后落實“14+7”(14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和“4+1”(4次核酸檢測+1次血清抗體檢測)措施。
(1)從中高風險地區返昌人員
若外出前目的地已經確定為中高風險區仍然前往的,由相關鎮(街、區)根據上級相關政策勸導其春運期間留在當地,符合返昌條件的,第一時間“點對點”到恒悅賓館集中服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