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記者獲悉,近期濰坊市紀委監委對雜草秸稈禁燒工作不力責任追究情況進行通報。
3月份以來,市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成立4個督導組,對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雜草秸稈禁燒工作開展專項巡查檢查,共發現焚燒雜草、秸稈、垃圾問題48個,涉及除奎文區、高新區、保稅區之外其他14個縣市區、市屬開發區的30個鎮街。屬地紀檢監察機關依據《濰坊市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濰坊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量化約談問責實施細則(暫行)》等規定,對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實施責任追究,共處理97人,涉及科級干部15人,一般干部14人,村干部57人,其他人員11人;給予*紀處分10人,誡勉談話39人,責令作出書面檢查6人,通報批評16人(含同時誡勉談話3人、責令作出書面檢查1人),批評教育17人,提醒談話11人,約談2人,給予3個*支部通報批評處理。
其中,坊子區九龍街道岳家村*支部書記兼村主任岳德欽、九龍街道馬村*支部書記兼村主任王浩吉、*旗堡街道逄王新村負責人劉義民,諸城市賈悅鎮岳戈莊社區大岳戈莊網格*支部書記鞠來海,安丘市景芝鎮后屯村*支部書記兼村主任李彥全、大汶河旅游開發區倉上行*村*支部委員兼中倉村負責人馬大尉,昌樂縣營丘鎮田家河村*員田志明,峽山區太保莊街道老西村*支部書記楊子玉、王家莊街道薛家莊村*支部書記薛德俊,經濟區北城街道前杭埠村網格員王洪祥等10人,因責任落實不力、雜草秸稈焚燒影響較大,分別受到*內警告處分。
通報要求,全市廣大*員干部要從以上通報問題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切實提高環保責任意識,認真履職盡責,堅決遏制雜草秸稈焚燒問題反彈。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