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紀委監委通報4起誣告陷害*員干部典型案例,分別是:
1.青州市益都街道西辛村原村委會主任李濤誣告該村會計問題。年11月,李濤因該村會計李某某向上級反映其違規報銷等問題被停職后,為發泄私憤,捏造李某某不履行財務管理職責問題,向紀檢監察機關舉報,意圖使其受到責任追究,造成不良影響。年6月,李濤被青州市公安局予以訓誡。
2.坊子區鳳凰街道群眾楊州千誣告該街道某正科級干部問題。年10月,楊州千因個人退休待遇訴求未得到滿足,對協助其辦理退休手續的鳳凰街道正科級干部楊某某產生不滿,虛構其退休名額被楊某某妻子占用問題,向國家信訪局實名舉報。在有關部門經查反映問題不實并向其反饋后,仍多次重復舉報,意圖使楊某某受到責任追究,造成不良影響。年7月,濰坊市公安局坊子分局對楊州千處以行*拘留14日處罰。
3.昌樂縣營丘鎮畢家官莊村*員初道珉誣告該村*支部書記問題。年1月,初道珉因個人矛盾,在畢家官莊村“兩委”換屆過程中,捏造村*支部書記初某某賄選問題,假借他人之名向有關部門舉報,意圖使初某某受到責任追究無法當選。年1月,初道珉受到*內嚴重警告處分。
4.青州市益都街道小店村*員*新年誣告該村*支部書記問題。年12月,*新年因私人恩怨,在小店村“兩委”換屆過程中,編造村*支部書記*某某賄選問題,向青州市村(社區)換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意圖使*某某受到責任追究無法當選。年12月,青州市公安局對*新年處以行*拘留5日處罰。年12月,*新年受到*內警告處分。
通報指出,誣告陷害行為嚴重擾亂正常信訪秩序,挫傷*員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干擾影響全市發展大局,必須嚴肅處理。
通報強調,全市*員干部要舉一反三、以案為戒,正確對待自己、正確對待同志、正確對待組織,做到明法紀、知敬畏、守底線,自覺樹立在守規守紀守法基礎上干事創業的新風正氣。各級*組織要認真落實市委決策部署,切實加強對信訪舉報“雙查”工作領導,旗幟鮮明向誣告陷害者亮劍,理直氣壯為干事創業者撐腰。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要扎實履行“雙查”工作職責,以“零容忍”的態度,對誣告陷害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進一步釋放依紀依法查處違紀者、保護干事者、追究誣陷者的強烈信號,激勵*員干部擔當作為,營造風清氣正*治生態,打造清明清正清新的換屆環境。
來源:濰坊市紀委監委網站
原標題:《誣告陷害*員干部,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