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新年這天凌晨,
以付某發為首四名男子從濰坊趕到濟南,
將欠了付某發元錢的李某飛綁上了車。
經過毆打、恐嚇,付某發等人
從李某飛處要走了元錢,
還搶走了李某飛身上的五百多元現金。
凌晨一點,
四人駕車到淄博王村附近時,
將李某飛放到路邊后,
跑回了濰坊。
主犯,曾是山東某知名大學*法專業科班出身的付某發,擔心搶來的元有搶劫性質,還提醒同伙不要外傳。甚至被抓獲時,付某發還堅稱自己是討要欠款。
濟南歷下警方經過58天的調查和行動,終將四名犯罪嫌疑人繩之于法。目前,該四人因涉嫌搶劫,已被檢方批準逮捕。
新年凌晨被扔路邊被搶走了元
年1月1日零時許,新年剛剛到來,濟南市公安局歷下區分局解放路派出所接到受害人李某飛(男,24歲,煙臺市人)報警稱:年12月31日22時許,其在解放路某銀行門口,被人強行拉上汽車,在車上被人言語、毆打威脅,強迫其給與對方元錢才被放出。
新年的凌晨時分,報警人身處淄博郊區,孤單一人撥打報警電話。
“他在路邊被人放下,身無分文,前不著村后不著店的,我們聯系淄博警方,給他臨時安排了住處。”解放路派出所民警李瑞峰告訴記者,“第二天一早,報警人李某飛就從淄博打車到了解放路派出所,在父親的陪同下,前來說明情況,并提供證據。”
解放路派出所值班民警一方面趕到案發現場進行走訪調查,一方面向歷下區分局刑警大隊通報案情,迅速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
通過對受害人進行詢問,初步了解到受害人與其中一名嫌疑人認識多年,雙方存在債務糾紛。根據調查民警認定,這是一起打著要賬的幌子,敲詐勒索受害人更多錢財的犯罪案件。
曾是多年好友合作中欠元錢鬧翻
“之前李某飛從房地產開放商處承接了發傳單的業務,但是費用得自己墊付。李某飛墊付了二十多萬后,無力支付,就把剩余的業務轉包給了付某發。”李瑞峰告訴記者,開發商遲遲沒有給李某飛結賬,李某飛公司資金周轉不開,自己支付給了付某一部分費用后,還欠付某元。
年年底,嫌疑人付某發糾集無業游民王某群、郭某杰、吳某等人,聲稱要到濟南,找李某飛索要錢財,并提出除了正常債務,要借機多要些錢,作為大家的“好處費”,四人一拍即可。
李某飛在青島即墨還有點小生意,年12月,付某前往青島即墨要賬未果。年12月31日這天,付某再次糾集他人,來到濟南,將李某飛以合作項目為名騙到了解放路某處,索要錢款。
“事實上,在付某發等人來要賬的前一天,開發商已經將欠款打到了李某飛的賬上,但是放假期間對公賬戶無法轉賬,李某飛還沒有給付某發錢。付某發要是再等一天,也許就不會有這樣的事了。”李瑞峰說。
年1月1日,四名嫌疑人駕車從濰坊來到濟南,付某發編造借口將李某飛騙出,在某銀行門口,將其強行拉上汽車,然后一行人駕車開往濰坊。途中,嫌疑人對李某飛言語威脅及毆打,逼迫其拿錢消災,恐嚇其如果不肯拿錢,就將其殺害,李某飛迫于人身安全考慮,無奈之下四處借錢,分多次轉給嫌疑人余元。錢款到手后,四名犯罪嫌疑人將李某飛扔到淄博王村附近,逃離現場。
主犯是法律專業畢業生擔心有搶劫性質還阻攔同伙搶更多
案件定性得到認定后,此時已是春節期間,專案組通過各種偵查手段,迅速查明并落實了四名嫌疑人身份。
2月27日、2月28日兩天,專案組出動警力20余名,在濰坊市寒亭區、昌樂縣等地,將涉嫌敲詐勒索犯罪嫌疑人付某發(男,24歲,濰坊市人)、王某群(男,25歲,濰坊市人)、吳某(男,30歲,濰坊市人)、郭某杰(男,25歲,濰坊市人)相繼抓獲。
四名嫌疑人相繼到案,已是2月28日早上9時許開始,專案組民警經過長達20多個小時的審訊,最終還原了案件真相,嫌疑人認罪伏法。
李瑞峰告訴記者,付某發是法律專業的本科畢業生,有法律意識,其他幾人商議要從李某飛處要走15萬元,被付某發攔住。“當時李某飛身上還有五百多塊錢,也被他們搶走。”李瑞峰告訴記者,事后李某飛擔心這五百多元有搶劫性質,還囑咐其他三人不要外傳。
事后,付某發分給了王某群等三人每人元的“勞務費。”
“剛開始審訊的時候,付某發拒不承認,只是說自己是索要欠款。”李瑞峰告訴記者,“同伙”招供后,付某發眼看堅持不住了,就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隨后,四人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刑事拘留。民警告訴記者,在提請檢方逮捕時,檢方認為幾名嫌疑人有現場使用暴力和現場索要錢財的情節,符合搶劫罪的性質。目前,這四人以搶劫罪被檢方批準逮捕。
山東商報新媒體記者鄭芷南
通訊員趙楊
山東商報新媒體編輯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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