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晚,昌樂交警在城區主要路口路段開展整治酒駕違法統一行動。盡管交警始終保持對酒駕行為的高壓嚴管態勢,僅年全縣就查處酒駕起,醉駕起。但仍有駕駛員心存僥幸,飲酒后駕車,14日晚,共查處酒駕26起,醉駕3起。
酒駕違法六大成本
法律成本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酒駕、醉駕交通違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飲酒駕駛=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元罰款+一次記滿12分
●再次飲酒駕駛=10日以下拘留+元罰款+吊銷駕駛證
●飲酒和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15日拘留+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醉酒駕駛=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我國對醉酒駕車違法行為,不管情節是否惡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險駕駛罪”定罪,處拘役1至6個月,并處罰金。
經濟成本
駕駛人酒后車禍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不予理賠。如果醉駕發生意外導致自身傷亡,即使沒有傷及他人,也會付出巨大的經濟代價。
酒駕發生交通事故,將加重在交通事故中的責任,造成一人死亡的,要承擔對死者家屬的相關賠償。
職場成本
按照規定,黨員和國家公務人員出現飲酒駕駛違法行為,除受到交通法規處罰外,還將被通報給紀檢監察機關,受到紀律查處。從事出租車、貨車、客運車輛等營運行業的駕駛人,更是面臨失業的危險,尤其醉酒駕駛將終身不得從事營運類工作。
時間成本
酒駕付出的時間成本是巨大的,二次酒駕或醉酒后開車,即使不發生事故也會失去人身自由,面臨最高15天的行政拘留或最高6個月拘役的刑事處罰。而發生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家庭成本
酒駕違法行為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全家將為其承受巨大的心理負擔,特別容易對家中未成年子女造成陰影。
社會成本
因酒駕的事故后果影響深遠,無數家庭的破碎,致傷后的家庭危害、致殘后的家庭危害、死亡后的家庭危害,對社會和諧穩定造成影響。
編輯:薛海濤審核:劉瑞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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