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處罰
近日,昌樂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兩起夜間施工擾民行為進行依法處罰,為市民打造安靜的睡眠環境。
7月23日,昌樂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容三中隊對恒信·首府小區施工企業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其夜間施工的違法行為罰款1萬元。這已經是該建筑企業第三次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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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晚11時左右,昌樂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容三中隊執法隊員巡查發現恒信·首府小區施工企業正在夜間施工,按照法定程序,依法給予施工企業罰款元的行政處罰。該建筑公司接到處罰決定后,主動到銀行繳納了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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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晚上,有群眾舉報,這個建筑工地又在夜間施工,昌樂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立即指派執法隊員進行調查處理。執法隊員達到施工現場,叫停了夜間施工的違法行為,處以元罰款。該建筑公司主動到銀行繳納了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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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連兩次被處罰,該建筑公司仍未吸取教訓,置法律法規規定于不顧,以為周末執法人員會休息,在周末夜間偷偷施工,又被群眾舉報。昌樂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調查以后,研究認為,該企業多次違反法律規定的作業時限施工,依法應予從重處罰,遂依據《山東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按照最高標準,對該建筑公司處以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該建筑公司接到處罰決定后,主動到銀行繳納了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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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夜晚11時左右,昌樂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接到群眾舉報,稱盛唐御園二期正在夜間施工,噪聲很大,周圍居民無法正常休息。市容一中隊執法人員立即趕到現場,發現該工地從下午13:30開始,一直在持續施工至夜間,超出法律法規規定的施工時間,并且施工方某建筑公司事先未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其行為違反了《山東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相關規定,執法人員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依法對其處以元罰款。
“昌樂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在此提醒城區的相關企業和廣大經營業戶,一定要嚴格遵守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要求和管理規定,文明合法經營。對頂風而上、影響市民生活的違法行為,綜合行政執法局將快速查處,嚴厲處罰,為市民營造規范有序、和諧宜居的城市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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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來源:昌樂綜合執法
▍商務合作/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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