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昌樂縣直部門(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19人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優化縣直部門(單位)干部隊伍結構,根據有關規定,結合縣直有關部門(單位)編制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縣委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部分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職位
本次共選調縣直部門(單位)工作人員19人,其中:公務員崗位10人,事業崗位9人。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昌樂縣機關、事業單位(不含學校、醫院、垂直管理部門單位)在職在編的科級以下干部。
(二)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認可。
2.具有2年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經歷(含試用期,計算時間截至年4月30日),且在現單位工作滿1年。
3.報考公務員崗位的,應為公務員或符合交流登記條件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報考事業崗位的,應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或事業單位正式干部。
4.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5.年齡在32周歲以下(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9.符合任職回避的有關規定。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發布公開選調公告,各鎮(街、區)、縣直各部門(單位)做好宣傳發動工作,按照要求進行細致摸底,并將通知傳達到每名符合條件人員。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組織報名。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采取個人自愿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由所在單位黨組織對人選資格條件、德才表現、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審核把關,填寫《昌樂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昌樂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匯總表》(各一式2份,附電子版),并提供報考人員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電子版(JPEG格式)、《報考承諾書》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加蓋黨組織公章),由所在單位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統一報名。
報名時間:年4月19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報名地點: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公室(城關商務社區1號樓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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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在昌樂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