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樂縣以黨建為強大引擎,以鎮街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為契機,“四步走”推進基層治理再上新臺階,實現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以強化黨建力量為抓手,提升黨(工)委引領作用
充分發揮鎮(街道)黨委龍頭帶動作用,嚴肅黨建工作責任制,統一將鎮(街道)的黨建職責從黨政辦公室剝離,單獨設立黨建辦公室,配備黨務工作力量51人,加強城市社區、農村社區和兩新組織黨建工作。在城市社區,建立“社區黨委+網格黨支部+樓院黨小組”組織體系,配套建設網格黨群服務站81個。22個城市社區選齊配強社區黨委班子,建立網格黨支部91個,培育陽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黨支部、新宜家物業公司黨支部、金元物業服務公司黨支部等3處“紅色物業”示范點。在農村社區,持續整頓轉化軟弱渙散村黨組織,落實“五個一”幫扶機制,集中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以轉變政府職能為基礎,提升便民服務能力
一是加快推進鎮政府職能向公共服務型轉變,將工作中心轉到做好發展規劃、推進產業升級、營造良好營商和人居環境上來,加快城鄉結構調整和農民持續增收。二是細化鎮(街)基本公共服務職責,強化鎮(街)對涉及本區域內人民群眾利益的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和公共服務設施布局的參與權和建議權,切實增強公共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幫扶、基本醫療衛生、公共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能力。三是依據職責調整,為各鎮(街)綜合設置黨政辦公室、黨建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等7個黨政工作機構和便民服務中心、民生保障服務中心等5個事業單位,明確事業單位負責人可配備副科級干部。四是為加強各鎮街公共服務建設,年將市級下放的58名行政編制下放給4個鎮,將縣直40名事業編制下放到8個鎮街。年又為鎮街增加80名事業編制,用于保障基層引進緊缺人才,為基層提供機構編制保障。
以用好“四大”平臺為重點,提升基層治理效能
一是用好“鄉呼縣應”平臺。聚焦為基層減負,將95項“屬地管理”事項主體責任和配合責任錄入“鄉呼縣應”平臺,建立“政府負責、部門聯動、網格管理”的常態化工作機制。二是用好綜合執法平臺。組織協調轄區內綜合執法、市場監管、環境保護、公安、司法等部門派駐執法機構開展聯合執法,下沉執法力量。三是用好綜治平臺。加強鎮級綜治中心建設,規范鎮級、村級綜治中心軟硬件建設標準,鎮級和村級綜治中心建成率達到%,規范運行率85%,五圖街道綜治中心被省委政法委表彰為全省優秀鎮級綜治中心。四是用好便民服務平臺。將政務服務向社區延伸,實施“一窗受理”“一網辦理”“一次辦好”,19項行政權力事項、59項公共服務事項納入鎮街便民服務中心辦理。
以健全選用機制為導向,提升隊伍專業能力
一是創新選人用人機制。注重從鎮街事業編制人員、優秀村干部、大學生村官中選拔鎮(街)領導干部。為鎮(街)招錄公務員27人,招聘20名緊缺事業人員;先后提拔重用23名在疫情防控、脫貧攻堅、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重點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干部。二是有序推進干部交流。有計劃地選派縣級以上機關年輕干部到鄉鎮(街道)任職、掛職,優先安排長期在鎮(街)工作、業績突出的干部到縣級機關工作,先后從縣直部門單位中選派4名科級干部到鎮街任職,選派2名“90后”正科級干部到鄉鎮掛任黨(工)委副書記,優先安排鎮(街)干部到縣級機關工作24人。三是建立激勵保障機制。全面落實關心關愛基層干部減輕基層工作負擔的政策要求,發放鄉鎮補貼,明確鎮(街、區)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優秀檔次比例提高到20%,年度為鎮(街)核定優秀指標個。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吳永功通訊員張金萍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