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級新生申請火車票學生優惠卡
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
為進一步加強火車票學生優惠卡的管理與規范,配合實名制購票的實施,做好學生寒、暑假火車票購售工作,教育部辦公廳、鐵道部辦公廳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學生購買優惠火車票辦法的通知》(教學廳函[]20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將級新生申請火車票學生優惠卡(以下簡稱“優惠卡”)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各學院組織學生按班級填寫《新生申請火車票學生優惠卡統計表》(見附件1)。根據通知要求,學生乘車區間應為學校所在地至家庭所在地,或父母實際居住地,各學院要認真審核學生乘車區間信息,審核無誤后12月17日前報教務處。
2.組織申請優惠卡的學生12月17日前,在學生證“假期火車票減價優待憑證”頁填寫家庭所在地和乘車區間,學校所在地火車站填“聊城”,家庭所在地車站需按鐵道購票部門規定標準的車站名稱填寫(以鐵道部網站查詢的站名為準),否則將無法購買優惠火車票。按班級排序匯總后統一到教務處蓋章,蓋章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組織申請優惠卡的學生12月17日前,在“惠通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