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示范區示范校建設工作的通知》(魯教基函〔〕40號)和《關于開展首批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示范區示范校遴選工作的通知》(魯教基處函〔〕24號)要求,我廳組織開展了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示范區、示范校現場評估認定工作,擬確定首批山東省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示范區23個,山東省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示范校個,現將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為年7月8日—7月14日。
公示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公示結果持有異議,可以書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證明材料)向我廳反映。單位提出異議,需在異議材料上加蓋本單位公章,并寫明聯系人姓名、通訊地址與電話;個人提出異議,需在異議材料上簽署真實姓名,并寫明本人身份證號、工作單位、通訊地址和電話。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異議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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