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市委十二屆八次全會精神,進一步提升現代化高品質城市建設各行動方案質量,確保系統性、科學性、可行性、操作性,現就各行動方案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建議。
請廣大市民踴躍參與,為高品質城市建設貢獻智慧、建言獻策。
濰坊市現代化高品質城市建設專題(二)
“優化生態環境建設美麗城市”行動方案
(—年)
(征求意見稿)
中心城區大氣污染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年)
(征求意見稿)
一、背景動因
(一)面臨形勢。中心城區是全市大氣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核心區域。近年來,中心城區空氣質量在全省、全國排名持續下滑,特別是今年以來,空氣質量反彈嚴重,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在全國個重點城市的單月排名中2次進入后20位,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位次極不相稱。
(二)存在問題。主要是中心城區工業企業布局不夠合理,一些重污染企業亟待退出;鋼鐵、焦化、工業爐窯、揮發性有機物等重點行業治理不徹底,環境違法問題多發;一些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散煤污染問題仍然突出;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不高,道路保潔、建筑施工等領域揚塵污染問題突出;重型柴油車管控薄弱,高污染車輛淘汰進展緩慢;中心城區通風廊道沒有納入城市規劃,沒有形成有利于大氣污染物擴散的城市空間格局;基礎保障能力不足,精準治污、科學治污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決策部署,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標本兼治,持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二)總體思路。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硬約束,以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為目標,按照城市功能區定位和城市發展方向,大力推進“四減四增”,推進城市精細化管理,提高污染深度治理水平,綜合運用政策、法律、經濟、技術、輿論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統籌兼顧、系統謀劃、精準施策,加快形成有利于大氣污染物削減和擴散的空間格局和治理體系。
三、主要目標
年,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排名堅決退出全國個重點城市后20位;年,大氣污染物指標全面完成省下達的藍天保衛戰目標;年,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排名進入全省中上游。
四、重點任務
(一)推進中心城區污染企業淘汰退出
1.加快中心城區工業企業搬遷。按照既定方案要求,年10月底前,恒天海龍、恒聯漿紙、亞星化學、柏立化學、濰坊山水(濰城)、華龍硝銨6家企業堅決完成搬遷或關停。年10月底前,對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水泥粉磨站,完成關停搬遷,退出中心城區。年10月底前,磚瓦窯、石灰窯退出中心城區。(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2.優化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布局。今后,中心城區原則上不再新建商混站。對現有45家商混企業進行整合,凡不符合城市發展規劃、現場管理混亂、問題屢查屢犯的企業,依法吊銷建筑業企業資質。(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行政審批局)
3.取消汽修企業噴涂工序。制定汽修行業提質升級行動方案,逐步取消中心城區重點區域汽修企業噴漆工序,力爭年底前,建成1個試點性的集中化鈑噴中心。(責任單位:市交通局)
4.加快焦化行業產能淘汰。按照全省焦化行業總量壓減專項行動計劃,年關停濰坊華奧焦化公司、濰坊振興焦化公司炭化室高度4.3米焦爐及熱回收焦爐,壓減焦炭產能萬噸。“十四五”期間,按照全省統一布局要求,整合5.5米的其它焦爐。(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5.加快鑄造企業轉型升級。嚴禁鑄造行業新上產能。通過標準倒逼,加強鑄造行業清理整治,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加強廢水、廢氣、廢砂、廢渣有效處理,實施資源再生和循環利用,形成一批綠色鑄造企業。到年底,建立起高水平鑄造產業園,鑄造企業%進區入園,實現行業集聚集約發展,中高端鑄造產品產量達到%。(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二)推進工業企業污染深度治理
1.加快鋼鐵超低排放改造。年10月底前,鋼鐵企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燒結機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加強物料儲存、輸送及生產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控制,有效提高廢氣收集率,產塵點及車間不得有可見煙粉塵外逸。(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2.加快重點行業治理改造。年10月底前,所有適用《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的企業完成提標改造,全市鋼鐵、焦化、建材、水泥、商混等家工業企業完成PM10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安裝聯網。逾期完不成,停產治理。(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3.深化工業爐窯專項整治。全市鑄造、機械加工、紡織印染、工業爐窯等行業凡是煙粉塵和VOCS收集處理不徹底、產塵點及車間有可見煙粉塵外逸、無組織排放突出的,實施停產治理。對燃氣鍋爐氮氧化物排放情況進行監測,不達標的停產治理。治理完成后,經相關部門驗收后方可恢復生產。(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4.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石化、有機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鋁型材等重點行業完成涉揮發性有機物設備與場所密閉改造,進一步提高廢氣收集率。凡未改用低VOCs含量、低反應活性的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且收集不徹底,未采用直接燃燒、吸附脫附蓄熱燃燒或催化燃燒等高效處理措施的,依法實施停產整治。(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5.有序實施重點工業企業停限產。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加快推進《濰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確保應急減排比例達到規定要求,切實發揮“削峰降速”的作用。制定實施重點行業錯峰生產方案。對達到超低排放、環境管理規范的綠色標桿企業,在錯峰生產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享受豁免政策。(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
(三)推進能源消費清潔化
1.調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將中心城區禁燃區范圍擴大到新的外環路,禁燃區內禁止燃用的燃料類別執行最嚴格的Ⅲ類,禁止銷售、燃用煤炭及其制品,改用清潔能源或集中供熱。年9月底前,依法取締中心城區現有民用散煤經營點。(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
2.加快燃煤鍋爐淘汰。醫院1臺15噸燃煤鍋爐,炮八旅部隊營房5臺1噸、1臺6噸燃煤鍋爐盡快完成關停淘汰。關停之前,及時投放治污藥劑,減少污染物排放量。(濰坊軍分區牽頭,濰城區政府協調)年10月底前,中心城區35噸以下燃煤鍋爐、燃用生物質鍋爐全部關停淘汰。(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3.加快大熱源改造。加快推進華電濰坊發電有限公司“大熱源”改造工程,年10月底前,完成1#機組抽凝背壓改造,年10月底前,完成1-2#機組高背壓改造,供熱能力擴展到萬平方米左右,基本滿足中心城區白浪河以東供熱需求。(責任單位:市城管局)
(四)推進揚塵管控精細化
1.嚴格落實揚塵技術導則。在工業企業、煤場、建筑施工、商混企業、道路保潔、公路施工、港口碼頭、露天開采礦山等重點行業,嚴格落實《等八個技術導則》(濰環委發〔〕5號)要求,并根據實際適時修訂完善導則內容。(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嚴格建筑、市政工地揚塵治理。嚴格落實“六個百分百”標準,嚴格落實“兩個監控頭”管理,嚴格落實工地揚塵治理“十五條鐵律”要求。凡存在問題項目,對責任單位嚴格給予“停工+頂格經濟處罰”的處理。水利工程、公路施工等施工工地參照建筑工地進行管理。(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3.嚴格管控渣土運輸揚塵。對城區所有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和拆遷工地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檢查各工地出入口是否硬化、是否安裝沖洗設施且正常使用等,對達不到要求的,立即責令限期改正,確保渣土車輛駛出工地前進行有效清洗,車體干凈,嚴禁帶泥上路。嚴格每周開展不少于2次建筑渣土聯合執法行動。(責任單位:市城管局)
4.加強房屋拆遷工地揚塵防控。房屋拆除作業時必須采取濕法作業,使用灑水車、霧炮等設備噴淋、灑水控制揚塵。已完成房屋拆除的工地,第一時間對現場存放的土堆、渣土及裸露土地進行覆蓋,確保覆蓋嚴密、不留死角。落實鎮街、村委屬地管理責任,防塵措施必須與征收拆遷工作同步謀劃推進,未制定防塵方案的,不得啟動拆遷工作。(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5.提高保潔作業質量。城市主次道路在每天道路保潔工作的基礎上,開展“保潔洗城”,實行“沖洗+洗掃+人工”協同作業,每周進行一次全面沖洗,確保道路達到“六凈一潔一見本色”(路面凈、路牙凈、井箅子凈、樹穴凈、綠化帶凈、隔離樁凈,視野范圍內清潔,路見本色)的標準要求。普通國省道參照城區道路保潔標準進行保潔。提高道路保潔招標質量要求,按新標準重新核算和確定道路保潔投標底價。(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
(五)推進移動源低排放化
1.加快推進國三營運柴油貨車淘汰。按照《濰坊市推進國三營運柴油貨車淘汰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由公安部門負責搜集匯總包含車輛型號及出廠日期在內的國三柴油貨車臺帳清單,推送交通運輸部門督促淘汰。嚴把源頭關口,對納入淘汰范圍的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公安部門不予辦理變更、檢驗及轉入登記。年底前完成淘汰任務。(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2.劃定貨車限行、禁行區域。按照外環路以內整體限行、核心區域更加嚴格的原則,結合新外環路擴建,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統籌研究劃定禁行、限行方案,依法依規嚴格管控。限行、禁行區域由市政府頒布實施。(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3.加快城市外環路建設。加快新外環路工程建設,到年,形成東到楊瓦路、西到杏樂路、南到八馬路、北到興安街的城市新外環路,外環路以內一律禁止過境濰坊的柴油貨車通行。(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4.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查整治。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工作,劃定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控制區。各部門應當將管轄工地所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排氣達標情況納入管理,禁止工地使用不達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5.加大路面管控力度。采取巡邏管控和查緝布控系統動態監管措施,嚴查闖禁行違法行為。在中心城區重點路段路口增設50套闖禁行抓拍監控系統。各區政府負責在重點區域設置限高桿,并制定繞行管控等措施。在嚴格落實原有的聯合執法機制基礎上,設置聯合執法點,嚴格管控貨車進入限行區域。(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6.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年,中心城區新采購臺新能源公交車。按照省環保督察“回頭看”整改方案要求,加快推進充電樁建設,到年底,建設充電樁個。(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國資委)
(六)推進通風廊道系統建設
利用通風潛力較大空曠地帶,完善中心城區通風廊道系統,提升中心城區整體空氣流通性,形成有利于大氣污染物擴散的城市空間格局。通風廊道范圍內嚴格控制建筑高度和密度。年6月底前,制定中心城區通風廊道系統建設方案。(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七)強化基礎保障能力
加快激光雷達立體化監測系統建設進度,確保年9月建成投用。定期開展道路積塵負荷走航監測。聘請“一城一策”跟蹤研究團隊,對我市大氣污染治理提供長期專業技術支持。探索建立重點排放企業用電參數、污染排放、運行工況三位一體的監控體系。加快建設空氣質量超級站,力爭年10月底前建成投用。(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對本地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負總責,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上來,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靠上抓,強力推進落實。各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采取24小時監管、聯合執法等形式,保持大氣環境高壓監管態勢,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實行“零容忍”,一律按處罰上限“頂格”處罰。(責任單位:各級各部門)
(二)落實工作責任。有關縣區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攻堅方案并組織實施。各牽頭部門每月向市環委會辦公室報送一次工作進展情況。各職能部門要按照“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钡囊,根據職責分工,明確具體整治目標、措施和跟蹤問效辦法,加強協作,密切配合,確保各項任務有力推進、有序完成。(責任單位:各級各部門)
(三)嚴格督查問效。市委、市政府辦公室會同市環境保護環委會辦公室加大工作落實情況巡察力度,對各縣市區落實本方案實施情況每年開展一次評估,終期要對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評估,評估結果作為各級、各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參考。對大氣污染問題多發、環境空氣質量排名靠后的縣市區,按規定實施量化約談問責。(責任單位:市環委會辦公室)
(四)強化輿論監督。濰坊日報、市電視臺等市級主流媒體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及時報道各縣區、部門單位工作進展,公開曝光環境違法行為。進一步暢通監督渠道,動員廣大群眾提供線索、實施監督,形成全社會共同支持生態環境事業、人人參與大氣污染防治的濃厚氛圍。(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
中心城區河流水質提升行動方案
(—年)
(征求意見稿)
一、背景動因
(一)面臨形勢。打好渤海區域環境綜合治理攻堅戰,是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的污染防治攻堅戰七場標志性戰役之一。年11月30日,生態環境部、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三部委聯合發布了《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正式拉開了渤海污染防治攻堅序幕。年2月,省政府印發了《山東省打好渤海區域環境綜合治理攻堅戰作戰方案》,明確要求對小清河、海河、半島流域范圍內入海河流進行治理。目前,濰坊市生態環境形勢仍然嚴峻,特別是在水污染防治方面,部分河流特別是中心城區河流尚不能實現穩定達標,城區污水溢流問題長期未得到有效解決。中央、省環保督察“回頭看”,也嚴肅指出濰坊市水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年1-6月,山東省發布水環境質量和水質達標“雙指數”排名,我市雙指數均居全省倒數第二。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位次極不相稱,已成為制約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突出短板。
(二)流域基本情況。濰坊市中心城區兩條主要河流白浪河和虞河從南至北穿越而過。白浪河發源于昌樂縣鄌郚鎮打鼓山,全長公里,流域面積平方公里,流經62個村(社區),最后于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央子街道北部注入渤海萊州灣,主要支流有桂河、大圩河、孝婦河等。虞河位于山東半島中部,發源于坊子區坊城街道靈山山脈北麓,于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央子街道入渤海,河道總長公里,流域面積平方公里,流經70個村(社區),主要支流有豐產河、浞河等。
(三)現狀分析。白浪河、虞河干流、年均值基本能達到地表水Ⅴ類水質目標,但是供暖季、汛期等用排水高峰期受溢流影響,導致斷面不穩定達標;白浪河支流桂河達標形勢嚴峻,、年水質均值為劣Ⅴ類,支流大圩河、年水質均值為劣Ⅴ類;虞河支流浞河、豐產河、年水質均值為Ⅴ類。
(四)存在問題。一是部分斷面存在長期不達標問題。支流大圩河、桂河長期不達標,影響干流白浪河、虞河水質。二是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與地表水目標差距較大。我市河流來水大多為污水處理廠出水,而大多數污水處理廠執行一級A排放標準(主要指標COD50mg/l,氨氮5mg/l,總磷0.5mg/l),與地表水Ⅲ類水體標準(COD20mg/l,氨氮1mg/l,總磷0.2mg/l)有較大差距。三是存在污水溢流問題,中心城區管網建設不均衡,污水調配能力不足,中心城區虞河、白浪河存在溢流污水入河影響河流水質問題。四是污水處理存在能力不足和管網不配套問題。城區污水產生量與處理量不匹配,另外,中心城區雨污分流不徹底,存在雨季市政污水溢流現象。五是農業、農村面源污染對河流水質影響日益凸顯。我市農業種植以小規模家庭種植為主,集約化程度低,化肥、農藥的使用量大,農田退水對河流水質的影響不容忽視。另外,化肥農藥、農村垃圾、農業廢棄物等農業面源污染物隨著降雨、徑流等最終進入河道,對河流水質中的氮、磷指標影響不容忽視。六是水資源短缺。由于連續受氣侯干旱等因素影響,流域降雨和客水來源持續減少,枯水期河道常年無新鮮水補給,特別是-年,我市多處河流出現斷流,生態流量得不到有效保障,加劇了水體污染及生態系統破壞。
二、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決策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以入海河流環境治理為突破口,嚴格控制影響海洋生態環境的污染物排放,努力實現清潔渤海、生態渤海、安全渤海的戰略目標,為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提供有力支撐,為現代化高品質城市建設提供良好生態保障。
(二)總體思路。堅持以水環境質量改善為目標導向,對城區白浪河、虞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水質情況進行科學分析,全面排查影響河流水質改善的主要因素,以水質達標倒逼任務措施,督促流域內各級政府和排污單位履行治污責任,有針對性地加強工業、生活、農業、農村等各方面的水污染治理。
三、主要目標
到年,白浪河、虞河流域干支流穩定消除劣V類水體;年干支流水質穩中趨好,主要斷面水質提升至地表水Ⅳ類水質標準。年干支流水質穩中趨好,主要斷面水質提升至地表水Ⅲ類水質標準。
四、主要工作
實行源頭治理和末端提升相結合,不斷提升城區污水處理水平,源頭削減污水排放。
(一)實施污水處理廠水質提升工程。白浪河、虞河流域內6家污水處理廠實施出水水質提升工程,出水主要污染物(COD、氨氮、總磷、總氮)提升至地表水Ⅳ類水質標準,年底前完成提升改造工作任務。污水處理廠出口配套建設功能性人工濕地凈化工程,對出水進一步凈化后入河。(市城管局牽頭,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二)實施污水處理廠增容擴建工程。年10月底前完成,沙窩污水處理廠6萬噸/天污水處理廠啟用工程;年底前,啟動高新、城西污水處理廠5萬噸/天擴建工程。(市城管局牽頭,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年底前,完成坊子北控污水處理廠2萬噸/天擴建工程、寒亭高速污水處理廠1萬噸/天擴建工程。(市城管局牽頭,坊子、寒亭區政府負責)
(三)實施城區污水調水優化工程。-供暖期前,完成禹王北街污水泵站8萬噸/天調水工程,解決枯水期、平水期和冬季供暖期污水溢流問題。(市城管局牽頭,市財政局、寒亭區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配合)
(四)加強企業排水監管。強化排水企業污水排放監管,對排放噸/天以上(含)工業企業,全面安裝廢水排放在線監控系統,對排水水質實行24小時監控。對偷排、超排企業依法予以查處。(市生態環境局)年底前,按照職責分工,完成中心城區入管企業排查,對企業排水許可、管網錯接漏接、污水預處理設施建設、運行情況和外排水量、水質情況進行逐一梳理、登記造冊。(市城管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五)實施河道生態補水工程。根據既定要求,通過四河串聯,對虞河、白浪河實施生態補水。年6月前,完成白浪河河道蓄排水改造工程,解決白浪河水體置換慢問題。年底,完成峽山水庫上游調水工程,將諸城、安丘污水處理廠處理后的中水調入中心城區補充景觀用水,形成城區景觀活水。(市水利局牽頭,諸城、安丘市政府、峽山區管委會配合)
(六)取締沿河非法排污口。年底前,完成虞河、白浪河及其支流入河排污口摸排,對工業企業非法排污口依法予以取締(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水利局配合);對生活排污口納入城市管網集中處理。(市城管局牽頭,市水利局配合)
(七)實施河流斷面水質智能監控。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區主要河流市控以上斷面,安裝水質自動在線監控設施。對河流斷面水質實施動態監控。(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八)開展雨污分流工程。根據市政府《中心城區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實施方案》,重點突破、全面鋪開,加快實施老舊城區和背街小巷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做好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污水收集處理工作。(市城管局牽頭,各區、開發區負責)
(九)源頭削減污水排放總量。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區建筑工地基坑排水情況摸排,對未取得排水許可排入市政管網的一律予以取締,對取得排水許可納入市政管網的依法征收污水處理費。(市城管局牽頭,市住建局配合)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區自備井登記造冊,對非法自備井依法予以關閉。(市水利局牽頭,市政管局、市住建局配合)
(十)加強面源污染防治。加強沿河農業面源和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年底前,按照禁養、限養和適養要求,對虞河、白浪河及其支流兩岸非法養殖一律予以取締。對規范化養殖場加強畜禽養殖廢棄物的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全面禁止養殖廢水入河。(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各有關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十一)取締河道非法養殖種植。年底前,完成虞河、白浪河及其支流河道內非法種植養殖清理整頓。杜絕非法養殖、種植對河道水體的污染。加強河道管理,禁止垂釣和非法開采。(市水利局、市海漁局、市城管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
(十二)實施城區企業搬遷。按照《中心城區6家企業搬遷或關停工作方案》,穩步推進濰坊恒聯漿紙、恒天海龍(濰坊)新材料、濰坊亞星化學、濰坊柏立化學、山東;A龍硝銨5家涉水企業搬遷工作,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搬遷或者關停工作任務。(市工信局牽頭,寒亭區、濰城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負責)
(十三)開展農村污水集中處理處置工作。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位,實行農村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將城鎮周邊村莊、農村新型社區污水納入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集中處理,遠離城鎮的社區、集中連片村莊因地制宜建設污水集中處理站,杜絕農村污水混排、直排問題。(市住建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配合)
(十四)強化人工濕地建設及管理。重點實施大圩河、白浪河(寒亭段)、虞河河道濕地水質凈化工程,進一步提升大圩河、白浪河、虞河河道水質。對已配套建設的人工濕地工程,要加強日常運行管理,明確責任部門,確保水生植物群落的穩定性,充分發揮水質凈化作用。(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政府、市屬開發區管委會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各自實際,科學制定本轄區流域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全面排查影響水質達標的主要因素,并采取切實可行的工程措施,全面提升轄區水質,確保完成水質控制目標。市直各有關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各項工作任務的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推進工作落實落地。(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屬各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級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履行好生態環境攻堅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認真研究部署,強化工作督導,堅決克服“過關”思想和“應付”行為,動真碰硬解決實際問題,確保全面完成各項攻堅任務目標。各級各部門要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以及“管發展就要管環保、管生產就要管環保、管行業就要管環!钡摹耙粛忞p責”要求,各負其責、各盡其職、密切配合、齊抓共管,扎實推進生態環境攻堅深入開展。(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屬各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
(三)加大資金投入。各級各部門要在充分爭取利用上級財政資金基礎上,持續加大生態環境領域財政投入力度,確保生態環保支出增幅明顯高于財政一般性支出增幅,優先保障攻堅方案中水污染防治項目。采取設立政府引導基金、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模式,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文明建設領域,堅持多層次、多渠道籌集資金,建立以財政投入為引導、金融資金和社會資本共同投入的環保投融資模式和綠色金融體系。(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屬各開發區管委會,市財政局)
(四)引導公眾參與。結合“六五”世界環境日以及環保宣傳“十進”活動,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培育普及生態文化。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多種媒體,廣泛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利用“”政務服務熱線、環保督察群眾舉報熱線、政務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