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中級人民法院5月30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推進跨行政區劃管轄制度改革,自6月1日起,在全市法院推行以“當事人選擇管轄”為基礎的跨行政區劃管轄行政案件工作。
根據-年度我市各基層人民法院一審行政案件受理情況,綜合考慮地理相鄰、人口相當、習俗相近等因素,將全市劃分為三個片區:第一片區包括濰城區、青州市、壽光市、昌樂縣、臨朐縣;第二片區包括坊子區、諸城市、安丘市、高密市;第三片區包括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奎文區、寒亭區、昌邑市。
在不違反級別管轄、專屬管轄規定的前提下,賦予原告對一審行政訴訟案件管轄法院自主選擇的權利。原告在各自片區內自主選擇一審行政案件管轄法院,既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向管轄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任意選擇一處片區內其他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對于基層人民法院或者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爭議的案件,多名原告針對同一標的選擇向不同法院起訴的案件,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管轄。
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
關于跨行政區劃管轄行政案件的公告
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按照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統一部署,全市基層人民法院推行“以當事人選擇管轄”為基礎的跨行政區劃管轄行政案件工作。自年6月1日起,全市基層人民法院按實施方案受理一審行政訴訟案件。現將方案主要內容公告如下:
(一)全市基層人民法院片區的劃分。根據-年度我市各基層人民法院一審行政案件受理情況,綜合考慮地理相鄰、人口相當、習俗相近等因素,將全市劃分為三個片區:第一片區包括濰城區、青州市、壽光市、昌樂縣、臨朐縣;第二片區包括坊子區、諸城市、安丘市、高密市;第三片區包括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奎文區、寒亭區、昌邑市。
(二)賦予原告對一審行政訴訟案件管轄法院自主選擇的權利。在不違反級別管轄、專屬管轄規定的前提下,原告在各自片區內自主選擇一審行政案件管轄法院,既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向管轄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任意選擇一處片區內其他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三)下列行政案件,不實行跨行政區劃管轄。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十條之規定,因不動產提起的行政訴訟案件;2、非訴行政執行案件;3、涉及知識產權等由專屬法院管轄的行政案件;4、海關行政案件;5、人民檢察院提起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
(四)發揮好依法指定管轄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對于基層人民法院或者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爭議的案件,多名原告針對同一標的選擇向不同法院起訴的案件,由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管轄。
(五)跨行政區劃管轄行政案件工作自年6月1日開始施行。
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
二0一八年五月三十日
濰坊發布綜合整理
編輯|許小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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