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樂縣利民街號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權一宗,新昌路號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權一宗
掛牌(競價)出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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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樂縣利民街號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權一宗、新昌路號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權一宗項目通過濰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昌樂分中心網采用掛牌(競價)方式進行公開出讓,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競價)標的概況
1.昌樂縣利民街號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權一宗[房權證:濰樂房權證昌樂縣字第號、第號,建筑面積合計.33㎡;土地使用權證:樂國用()第CL號,證載土地使用權面積.45㎡,地類用途為辦公綜合]整體公開出讓,掛牌(競價)起始價萬元,競拍金萬元。
2.昌樂縣新昌路號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權一宗[土地使用權證:魯()昌樂縣不動產權第號,證載土地使用權面積.57㎡,土地類型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用途為工業用地,取得方式為出讓],掛牌(競價)起始價萬元,競拍金60萬元。
二、意向受讓方資格
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三、競買申購須知
1、有意參與競買者,請于年3月18日至4月9日登錄濰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昌樂分中心網進行注冊申購。詳情見《昌樂縣利民街號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權一宗,新昌路號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權一宗掛牌(競價)文件》。
2、網上注冊登記申購后,請于年4月9日17時前繳納競拍金到網上系統自動生成的銀行子賬戶。
四、展示時間及地點
年4月8日至9日現場展示(聯系李科長)。
五、網上掛牌(競價)時間
網上競價時間為1號標的年4月10日9:00-9:30,2號標的年4月10日9:30-10:00,具體結束時間以實際成交時間為準。
六、公告媒體:濰坊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濰坊日報
七、其他與出讓的相關條件
1.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掛牌公告期間已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了現場踏勘并全面了解,一經辦理競買申購手續并交納競拍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標的資產出讓的所有內容及程序,完全了解與認可出讓標的資產狀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受讓標的資產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成為最終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讓標的資產為由退還出讓標的資產,否則將視為違約。非因出讓方原因所引發的風險因素,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2.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掛牌(競價)成交后,受讓方自行辦理標的資產過戶、登記等相關手續并自行承擔不能過戶等相應風險,出讓方配合辦理過戶手續。本次出讓標的資產權屬變更登記過程中所涉及的交易稅費(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等交易稅費)按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由出讓方和受讓方各自承擔,未明確規定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3.出讓標的資產實際情況以移交時的現狀為準,產權交易機構、出讓方不承擔擔保及承諾,所列面積僅供參考。
聯系產權交易中心-
山東濰坊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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