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號)等規定,年山東省昌樂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名,現將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具體招聘計劃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1.年齡在40周歲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備從事教師職業的身體條件;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應屆畢業生可先提供學歷學位證明,并于年8月1日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
3.符合應聘崗位的專業、教師資格證(目前已通過教師資格證面試人員也可報名,但必須于體檢考察時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其他要求(見附件1);
4.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是昌樂縣生源或在昌樂縣服務的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且完成協議書(合同)規定的服務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內(指年、年、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其中,“三支一扶”計劃僅限、年招募人員)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已按照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適用該政策。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考試流程
報名時間:年7月13日09:00—7月15日16:00
查詢時間:年7月13日11:00—7月16日11:00
初審時間:年7月13日11:00—7月16日11:00
繳費時間:年7月13日11:00—7月16日16:00
準考證打印時間:年7月23日9:00—7月24日16:00
(二)筆試
筆試采用百分制。內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教育政策法規、教育理論知識、教學基本功等方面。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教師公開招聘領導機關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時間:年7月25日15:00—17:00
筆試地點:具體筆試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三)面試
面試采用百分制,用試講的形式,邀請外地評委現場打分。試講內容為現行中小學教材中各學科一節課內容。試講主要考察應試者的實際教學能力、課堂組織能力、教材駕馭能力、專業技能等。試講按學科分組,試講順序由應聘人員現場抽簽確定。備課時間為30分鐘,試講時間不超過10分鐘。
點擊下載附件:
1.昌樂縣年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xls
2.同意報考證明模板.docx
濰坊教師招聘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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