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山東省濰坊市昌樂縣堯溝西瓜交易市場,張某因收西瓜出現糾紛將李某打傷。接報后,堯溝派出所民警口頭傳喚當事人到派出所接受調查。張某承認違法行為,認錯認罰,并同意適用快辦程序。在民警指導下,張某、李某按模板同時自行書寫材料、民警使用執法記錄儀當場詢問,利用音視頻口頭履行告知程序,僅用2個小時就辦結了這起案件。這是山東省濰坊市公安機關實施行政案件快辦工作中的一個典型事例。
為解決傳統行政案件辦案模式辦案程序繁瑣,辦案周期長,辦案民警壓力大,群眾不滿意的問題,年新修訂的《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中新增了行政案件“快速辦理”的規定。
濰坊市公安局結合當地實際,完善制度規范,實施流程再造,簡化辦案程序和取證環節,于年11月全面推進行政案件“快速辦理”工作。今年1月1日至8月31日,濰坊市公安機關共快辦行政案件起,占全市辦結行政案件總數的56.9%;平均每起案件的辦結時間由原來的20多天縮短為幾個小時,無一起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先行試點的昌樂縣公安局,行政案件快辦的比例達到65%以上。
鋪好路搭好橋,健全完善“快速辦理”頂層設計
“我們把行政案件‘快速辦理’工作作為檢驗全局執法能力和全警實戰大練兵工作成效的試金石,納入年度工作要點和‘大抓基層、大抓基礎’重點工作全力推進。”濰坊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孫剛告訴記者,他們深入分析研究,在制度規范、流程再造和機制建設等方面鋪好路搭好橋,為民警提供了簡便高效的執法指引。
在工作規劃層面,市公安局制定行政案件“快速辦理”規定和實施方案,明確工作原則、案件范圍、有關要求和推進步驟等。在工作落實層面,配套出臺行政案件快辦取證標準、音視頻取證工作要求、自行書寫材料工作要求等規范,形成了系統的行政案件“快速辦理”制度體系。
行政案件“快速辦理”,一旦發生行政復議,甚至行政訴訟怎么辦?濰坊市公安局積極與市中級法院、市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溝通,通報行政案件快速辦理法律依據、有關要求,就辦案程序、證據規格等達成共識,解決了辦案民警的后顧之憂。
快速推進行政案件快辦工作,人是關鍵因素。濰坊市公安局加大教育培訓力度,一方面加強全警培訓,將行政案件快速辦理培訓作為全警執法實戰大練兵重要內容,今年以來市縣兩級組織專題培訓40余場次,參訓民警余人次。另一方面強化梯次培訓,市局為各縣市區局培訓教員,確保全警掌握快辦技能要求。
“我們以經辦的一起賭博案為例,從接處警、受立案、證據保全、詢問嫌疑人、處罰前告知、裁決處罰及執行等環節進行詳細解剖,讓辦案民警快速進入角色。”昌樂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趙春玉說。
精簡程序、優化取證,科學再造“快速辦理”流程
“行政案件‘快速辦理’程序如何做到易于操作,簡便可行?我們通過認真分析賭博、傷害等案件特點,廣泛征求辦案民警意見,將審批環節由五級減為三級,用當事人自書材料和全程錄音錄像替代詢問筆錄,大大降低了辦案民警的工作量和案卷材料在公安機關內部的流轉時間。”昌樂縣公安局法制大隊大隊長陶家崗告訴記者。
傳統的行政案件辦理通常需要兩名民警記錄詢問材料,案件材料需要層層報批,手續繁瑣,工作量大、耗時長。為改變這一局面,濰坊市公安局簡化對符合快辦條件的行政案件的審批流程,辦案民警作出處理意見報單位負責人審核后,直接報局領導審批,減少了法制民警和法制部門負責人審批環節,由原來的五級審批簡化為三級審批。同時,明確符合“快速辦理”條件的行政案件接報案、受案登記、接受證據、調解、送達文書等環節,可以由一名民警帶領警務輔助人員進行,解決了辦案單位警力不足的難題。
不僅如此,濰坊市還規定,對情況緊急下需要當場采取扣押、查封、抽樣取證、先行登記保存等措施的,民警可以口頭匯報后當場實施,事后負責人簽名確認即可,有效避免了因走程序而錯失取證時機或者取證不完整、不全面的問題!斑@一措施最大的好處就是實現了現場證據的全面采集,包括證人證言的現場錄音錄像采集,從而克服以往辦完審批手續再回過頭來找證人作證時要么是不愿作證、要么是證言偏離案件事實影響辦案質量的問題!卑睬鹗泄簿止偾f派出所所長張國文深有感觸地說。
針對詢問筆錄制作耗時長問題,濰坊市公安局優化詢問方式,用當事人自書材料、全程錄音錄像詢問等方式替代傳統的詢問筆錄;統一設計制作盜竊、賭博、毆打他人等13類常見案件自書材料模板,當事人“按圖索驥”即可完成詢問。濰坊市公安局還優化告知方式,將處罰前告知程序改為通過音視頻口頭方式告知當事人,不再單獨書面告知。
解除民警顧慮、強化過程指導,全力保障“快速辦理”質效
“在行政案件‘快速辦理’程序中,我們雖然取消了法制審批環節,但并不意味著法制作用的‘缺位’。相反,法制部門的角色由個案督導向系統指導轉變,法制民警由‘裁判員’變成‘教練員’。”濰坊市公安局法制支隊支隊長張鋒說。
為確保行政案件“快速辦理”辦案質量,濰坊市公安局法制部門強化對案件辦理事后監督,市局每兩個月開展一次面上執法巡查,發現共性問題集中整治;不定期開展快辦案件網上巡查和執法突擊檢查,發現具體問題監督整改。
推進行政案件“快速辦理”工作中,濰坊市公安局法制支隊出臺規定,要求將“快速辦理”案件單獨組織案卷,加蓋“行政快辦”印章,暫不納入執法考評范圍,對執法檢查發現的問題只通知整改,不考核扣分,解除基層民警顧慮。
濰坊市公安局還與山東省公安廳法制總隊聯系,研發行政案件“快速辦理”模塊,嵌入全省執法辦案閉環管理系統;將全市執法視音頻管理系統與全省執法辦案閉環管理系統對接,確保了案件材料的完整性,也為執法監督提供了有利條件。
(中國警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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