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14日,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系統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濰坊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邢培彬受賄一案。
日照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年上半年至年7月,被告人邢培彬利用擔任昌邑市委書記、濰坊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顧問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獲取國有土地使用權、獲批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稱號、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所送現金、車輛等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萬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邢培彬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邢培彬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認罰并真誠悔罪。社會各界群眾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此前,官方通報退休7年的邢培彬被查——
山東省紀委監委對濰坊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邢培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邢培彬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報銷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違反群眾紀律,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邢培彬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邢培彬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商人老板勾肩搭背,大搞權錢交易,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山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邢培彬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相應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邢培彬簡歷
邢培彬,男,漢族,年3月生,濰坊昌樂人,省委黨校大學學歷,年6月參加工作,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昌樂縣委副書記、縣長,安丘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昌邑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等職。年12月任濰坊市政府市長助理、黨組成員,年2月任濰坊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年1月任濰坊市政府顧問、黨組成員,年4月退休。
速豹新聞網·山東商報編輯王瑩
來源:山東高法、大眾日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