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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市安委會獲悉,9月份,濰坊市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立案處罰起。其中,壽光市50起,昌樂縣20起,昌邑市、濱海區各15起,高密市12起,青州市9起,諸城市6起,安丘市5起,濰城區4起,臨朐縣3起,寒亭區、奎文區、坊子區各1起,市應急局直接查處4起,共罰款.5萬元。
典型違法案件
昌邑市山東成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未按規定時限提出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申請,應急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2.4萬元罰款。
昌樂縣山東經欣粉體設備科技有限公司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應急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8萬元罰款。
青州市山東華晶玻璃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萬元罰款。
濱海區濰坊千源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應急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0.9萬元罰款。
坊子區長寧平安加油站未按規定定期開展現場處置方案演練,應急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0.5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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