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檢察網消息,日前,濰坊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顧問邢培彬(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日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邢培彬利用擔任昌邑市委書記、濰坊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顧問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山東省紀委監委網站此前發布的消息,邢培彬曾任昌樂縣委副書記、縣長,安丘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昌邑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等職,年12月任濰坊市政府市長助理、黨組成員,年2月任濰坊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年1月任濰坊市政府顧問、黨組成員,年4月退休。
年7月,邢培彬接受審查調查,三個月后被開除黨籍。通報稱,邢培彬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報銷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違反群眾紀律,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邢培彬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商人老板勾肩搭背,大搞權錢交易,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來源|中國檢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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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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